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王盛等四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并报经中共大安区委政法委员会同意,决定:
任命:
王盛同志任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段玲同志任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博同志任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吴玥同志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职务;
王盛同志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