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破产案件协作配合和法律监督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有效保障经济和社会秩序,近日,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协同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破产案件协作配合和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举行会签仪式,两院分管院领导出席。

两院会签的《关于加强破产案件协作配合和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聚焦破产程序,明确了法院、检察院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沟通联系的原则,确定检察院对法院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建立法检两院破产程序合作联动工作机制,并就破产程序监督内容和方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大安区法院副院长周振宇就审理破产案件的相关情况,指出法、检两院要在破产程序上要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致力于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和效果,确保破产程序合法、公平、公正。大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游表示,检察机关将坚持精准监督理念,充分发挥对破产程序的法律监督作用,以破产监督为切入口,注重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联动长效机制,不断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会签机制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职责,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增强法律监督刚性,与人民法院共同开创破产程序监督协作良好局面,切实为大安区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