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进一步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持续推进预防酒驾醉驾宣传教育工作。近日,大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将一起涉嫌酒驾危险驾驶案搬进大安交警大队,并组织部分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和曾有饮酒违法驾驶行为的驾驶员共计二十余人参与案件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公诉人严谨讯问被告人,以扎实的证据链条指控被告人犯罪,有力证实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事实。区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采纳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庭审结束后,我院检察干警向参与本次旁听的人员发放拒绝酒驾醉驾宣传资料,并结合本次案件详细讲解了酒驾、醉驾的认定标准、危害及法律后果,告诫大家必须要敬畏法律,摒弃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车等行为。在场参与本次旁听人员也纷纷表示这场“沉浸式”案件庭审普法宣传,让自己切实感受到了庭审庄重和法律的威严,自己一定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时刻谨记安全文明出行,杜绝酒驾、醉驾。

下一步,大安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开展“拒绝酒驾醉驾”法治宣传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通过集中深入的法治宣传,揭示酒驾醉驾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