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值汛期,多场暴雨,使辖区河段水位上涨。为确保辖区河道行洪安全,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近日,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前往辖区沱江流域,对河道行洪安全进行了实地调查。 通过调查发现,沱江行洪区内的部分“网红景点”存在违规搭设帐篷、乱丢杂物、放羊畜牧等行为,妨害行洪安全,污染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院公益诉讼部门第一时间开展了立案调查,并对职能部门(政府)发出了行政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河道管理职责,消除公益危害,确保汛期行洪安全。 “洪水如猛兽,防微以杜渐”。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加大摸排力度,跟进河道行洪治理,扎实推动平安宜居大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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