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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自贡市大安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2021年11月20日) 

戴    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扣新时代检察工作重点和全区中心大局,突出“四大检察”,聚焦“十大业务”,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为大安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在履职尽责中体现政治担当  

  忠诚履职,筑牢疫情防控检察防线。坚持抗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两不误,以法与情书写同心战疫检察篇章。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组织干警参与一线联防联控900余人次,相关工作得到最高检宣传报道。办理涉疫案件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件。深化智慧检务运用,统筹电子卷宗、远程提讯、远程开庭等“无接触”办案,开展青少年网络法治云课堂6期,远程提讯办案112件,为公安机关提供远程提讯场所21次,有效排除线下接触隐患。 

  持续发力,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聚焦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惩治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批捕40人,起诉43人。成功办理全区首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追赃挽损780余万元。办理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300余万元案。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制定实施《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的“六条”意见》等规范性文件2个,以能动检察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做好庙坝镇九房村对口帮扶工作,投入资金10余万元,协调项目资金200余万元,帮助九房村如期脱贫。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依法起诉6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8件,发出检察建议122件,整改回复率100%。办理全市首例利用“地牢笼”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环境资源案。协助市检察院出台《六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沱江流域水系保护司法协作意见>》,被省检察院采纳推广。 

  精准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注重将检察履职融入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精准对焦企业需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当好民营企业“老娘舅”。建立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大安工作站,创新推出涉企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年以来,依法对适用认罪认罚的28名企业涉案人员作出从宽处理,其中依法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不捕4人、不诉10人经验做法得到省深改《四川改革动态》推广。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审慎探索开展符合大安司法实践的涉案企业合规审查“1351”工作法,依法对重庆某涉案电梯公司开展合规审查,督促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经营,让企业活下去、好起来、走正道、讲正气,唱响了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协奏曲”,工作成效得到《四川检察》宣传推广。 

  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在平安建设中主动谋划推进

  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更精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推进平安大安、法治大安建设五年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85人,起诉1204人。从起诉罪名看,辖区排前三的罪名分别是盗窃罪238人、危险驾驶罪168人、开设赌场罪124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批捕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2件。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持续严惩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7人,起诉16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201人,起诉345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15人,起诉25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批捕86人,起诉263人;严惩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批捕64人,起诉72人;批捕偷越国边境罪5人。办理省“扫黄打非”办督办的王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涉案金额2100余万元,主犯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重拳出击,扫黑除恶更有力坚持对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2018年以来,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6件17人,起诉6件27人追捕4人,追诉3人,移交“保护伞”线索4条凝聚共识,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30次,提出完善证据意见60余条,不断形成打击合力。坚持“一案一建议”,针对涉黑恶案件暴露出的基层社会治理、景区安全管理、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等短板发出检察建议4件,反馈整改率达100%。联合区法院、公安分局制定《恶势力犯罪案件常见罪名证据指引》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3名员额检察官被抽调专案组参与办理钟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案11名被告人涉及贩卖毒品罪、敲诈勒索罪等6个罪名,首要分子钟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甘某某等5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对黑恶势力形成强大震慑力。我院荣获自贡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两名干警分别荣获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司法为民,检察服务更贴心。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控告申诉案件。通过全面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国家司法救助等系列举措,解“法结”、化“心结”、系“情结”,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五年来,共接收群众信访189件,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24件,有力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切实保障律师权利,律师提供阅卷服务318次坚持司法救助依法可用尽用,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5.2万元。创新开展市域治理“检民一路”活动依托四川省基层治理示范街道龙井街,设置“检民一路”对外窗口、运用“燊海云”小程序,通听民意、查民情、解民忧渠道。举办“法律七进”系列活动84场次,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护航成长,未检品牌更响亮。“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4人,起诉34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12人,不诉3人。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牵头与11个区级部门制定完善加强保护被性侵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意见。依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法治教育讲堂,切实做好维权联动、社会调查、强制报告等工作。用好大安区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分中心,开展心理疏导、法治宣讲、亲职教育60次。以内自同城化发展为契机,与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签订未成年人保护框架协议。倾心打造“盐未·龙情微笑”品牌以防性侵、防校园暴力、远离涉黑涉恶等为主题,自编自导自演《小红帽》《西游扫黑》等法治情景剧9部,受众10万余人次,得到国务院妇儿工委推广,中省市多家媒体宣传报道,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6项荣誉“盐未·龙情微笑”品牌逐步成为全省有影响的未检新名片。 

  三、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转型发展中激发检察活力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等工作15名检察干警转隶到区监察委员会。改革后,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检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办案质效不断提升。依法提前介入20余次,审查起诉职务犯罪22人,其中原县级以上干部要案3人,贪贿金额20万元以上的大案10人,大要案占比68.18%坚持办理质效与追赃挽损并重,追赃挽损850万元。办理市院交办的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原副部长王某受贿500余万元等5件。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落实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制度。完成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完善落实员额退出机制及其配套政策。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精简内设机构61%,实现80%以上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办案力量增长20%以上。合理构建办案组织,细化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推动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扎实推进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共办理各类案件379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作用。 

  深化质量评价体系建设。五年来,开展流程监控2300余次,开展办理案件质量评查760余件,推动实现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新目标。引导检察官办案追求极致,刑事“案-件比”由1.99降至1.12,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2018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确立以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依法适用588人,适用率由52%提高到86.6%。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提出量刑建议450人,量刑建议采纳率由93.3%提高到96.4%。 

  持续提升法律监督效。持续深化“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积极落实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实现法律监督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强化证据和程序意识,监督质效明显提升。不断深化“一案十查”工作法,切实提升成案率。2018年至今,共对1446件案件开展“一案十查”,发现线索307条,成案256件。办理某生效民事调解书结果监督案件中,运用“一案十查”法,发现监督线索3条,发出检察建议3,移送线索1条,有效推进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 

  四、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在深耕主责主业中践行检察自觉

  提质增效,做优刑事检察。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刑事检察质效总体提升,平均办案时长缩短20天。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依法不诉93人,不由7.15%上升到11.27%,不捕223人,不捕率由24.75%上升到34%,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8件,审前羁押率由53.7%下降到49.8%。注重加强引导侦查取证,提前介入案件90余起,制发《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59份、《补充侦查提纲》65份。扎实开展法律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55件,追捕22人,追诉18人,有效避免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书面纠正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71件,确保程序公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法律适用等错误,提出、提请刑事抗诉8件,采纳率85.71%。对刑罚执行活动、监管场所、财产性执行等履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38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均得到采纳并纠正。配合市检察院开展加强罪犯劳动报酬监督工作,得到最高检肯定推广。办理全区首例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案,涉案金额200余万元。荣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被中国庭审网评选为2017年“最受关注案件”,全国仅50件入选。赵某、钱某抢劫妇女案入选2018年自贡市维护妇女儿童十大典型案例 

  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重点解决“重刑轻民”问题,民事检察工作逐步从“弱项短板”到全面提升。五年来,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83件,同比上升300%出检察建议49件,同比上升250%,采纳率100%办理支持起诉27,其中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15件,帮助追讨劳动报酬17.79万元。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深化类案研究和专项研究,全市检察机关做强民事检察试点院为契机,突出加大对民事执行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部署开展监督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专项行动,持续健全完善《关于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指引》工作机制,得到《检察日报宣传报道,省、市检察院肯定推广。依职权发现邹某、曾某琴、曾某华等多个申请执行案中终本程序存在相同违法点位,我院以类案形式提出监督意见,达到“办理一类,整改一片”目的邓某某诉张某、叶某民间借贷纠纷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和市检察院交办的廖某某申请监督案均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扩容增量,做实行政检察。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职权配置和运行规律,认真落实“一手托两家”双重责任制,坚持穿透式监督、系统化办案,逐步构建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牵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的多元化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突出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重点关注严重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等问题,行政检察办案规模逐步扩大,监督质效持续向好。五年来,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48件,同比上升120%,发出检察建议42份,采纳率100%。依法办理某砖厂纠纷案,联合多部门召开调解会,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零突破”。 

  有序拓展,做好公益诉讼。自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公益诉讼走出了一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稳步发展的道路。2018年以来,收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4件,立案142件,开展诉前程序126件,办案规模年均增加20%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全市“益+”公益诉讼品牌为引领,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工地扬尘污染小区二次供水餐馆油烟污染等专项行动,运用无人机航拍技术督促整治辖区内小区二次供水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为四川唯一入选案例。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针对辖区某河道水葫芦过度繁殖,导致生态破坏、影响生物多样性、堵塞河道等问题,检察长带头办案,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河道岸线垃圾、水葫芦等480余吨,得到《检察日报》头条宣传报道。 

  五、夯实基础提升素质,在打造过硬队伍中提升检察能力

  以政治建检为统领,夯根基守初心。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32件,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30余次。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整治“六大顽瘴痼疾”37个、健全制度机制24个、解决群众问题12个,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政治担当,打赢了全面从严、铁腕治检的攻坚战。 

  以人才强检为根本,提素能重引领。大力实施领导班子建设岗位素能提升、示范引领带动大工程”。大力倡导实干创实绩、有为才有位的鲜明用人导向,培养提拔优秀干部11持续做实分层分类培训、领导干部带头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以“跟岗式锻炼+订单式集训”加大队伍建设,培养了全国职务犯罪侦查专家库人才、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未检业务标兵、全省控申业务标兵等人才7名。通过不同层面、扎实有效地创先争优,涌现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盐都政法英模等先进典型60人次,形成“学先进、比贡献”的争创氛围。 

  以文化兴检为手段,铸检魂树形象。在全市率先成检察文化中心,打造“盐未·龙情微笑”“多彩党建”等文化品牌,通过举行“传承江姐精神”“跟着电影学党史”“六个一学习”等文化活动,营造“润物无声、以文化人”浓厚氛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国家和省、市级媒体发表检察新闻465篇,其中国家级98篇拍摄各类文化短片、微视频20余部,《少年江湖》在中政委举办的“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中荣获全国优秀剧本奖,《嘿!检察青春》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大赛最佳创意奖。通过加强文化建设,实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有力推动了检察事业不断向前。 

  以阳光检务为理念,以公开提公信。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用更主动的担当、更扎实的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自觉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民事检察等工作。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庭审观摩、监督执法办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72次。全国人大代表贺光玉参加我院附条件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活动得到最高检宣传报道。主动依法公开、发布重要案件、终结性法律文书等检察信息800余件 

  五年来,我院荣获集体荣誉35项,个人荣誉112,其中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国家级荣誉12项,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省级荣誉14项,“盐都十佳志愿服务项目”等市级荣誉54项。 

  各位代表,我院各项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关心帮助、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大安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一是进入新发展阶段,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法律监督职能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随着司法改革和检察职能的调整,司法理念需进一步更新三是新时代背景下,检察监督能力有了更高标准,检察队伍综合素能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可行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1246”战略举措,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奋力实现大安超常跨越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活力包容繁荣兴旺幸福宜居新大安作出检察贡献! 

  一、以更高站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落实市委“四个城市”目标任务和赋予大安的发展定位,紧扣深度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建设内自同城发展先行区、打造独具特色的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等重要决策部署和战略定位,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不断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奋力开创服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着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深入开展涉企“挂案”清理。进一步审慎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制度,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慎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 

  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好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工作,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司法救助力度,大力推进多元化救助。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打击沱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 

  二、以更深情怀推进平安大安建设

  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大安建设。坚持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经济金融犯罪、网络犯罪,促进防范化解各种风险,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群众“脚底下”“舌尖上”“钱袋子”等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严惩处高压态势。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 

  积极参与市域治理创新实践。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社会治理行动,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应听证尽听证”为原则全面推开检察听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深入开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行动,依托青少年法治工作站及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与专门学校的常态化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深化“盐未·龙情微笑”品牌建设,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和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三、以更新理念做好法律监督工作

  强化法律监督手段运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职。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运用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 

  着力强化做优刑事检察。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进一步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功能作用。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充分发挥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深化刑事审判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刑事执行监督机制。 

  持续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完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专业化办理机制,加强调查核实,提升监督精准性。严格规范适用终止审查,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加强民事审判、执行检察监督,促进监督事项向深层次违法行为延伸。推动依法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进一步落实《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准确把握支持起诉范围、条件,规范办案程序。 

  全面深化做实行政检察。依法履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职责,构建多元化行政检察工作新格局。坚持精准化导向,加强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透过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全流程监督。建立健全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着力破解基层行政检察作用发挥难问题。 

  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大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推动公益诉讼与公益损害赔偿制度衔接。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办理公共卫生、妇女及疾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落实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调查指挥工作站及公益保护联席会议作用,助力打造全市检察机关“益+”公益诉讼品牌。 

  四、以更高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向区委和市检察院党组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加大先进典型培树力度。深化文化育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用江姐故里红色资源、特色地域文化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拓展有影响力的检察文化传播平台。 

  加强专业化建设。围绕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目标,全面提升干警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按照政法队伍人才发展规划要求,积极落实检察系统业务轮训制度,加强骨干人才、中坚力量、核心团队的培养,培育各条线业务标兵能手。选优培强领导班子,主动向区委汇报,积极协调组织部门,加快形成对年轻干部的动态管理、持续培养、适时适用的长效机制。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严的主基调,压紧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关精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行为树立和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争取多方支持配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为服务保障新时代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相关用语注释

  “十大业务”: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1351”工作法,即:一个总牵引:以延伸检察机关服务地方经济的触角为总牵引,组建三个团队(企业合规审查咨询服务团队、检察官合规办案团队、合规审查团队),搭建“行政职能部门+检察机关+第三方评估机构”三方联动工作平台,覆盖司法诉讼领域,行政处罚领域及社会团体三个领域,把控企业商业行为准则体系、合规组织体系、企业防范体系、监控体系、应对体系“五大体系”,强化为民办实事“一个落脚点”。 

  王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被告人王某某以刘某某登记注册的相关营业执照及其个人身份信息等资料,租用相关服务器,开办某文学平台,发展渠道商并向渠道商提供电子文章上架、更新、支付渠道等服务。渠道商运营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面向网络读者提供平台链接。平台设置阅读付费充值系统,主推淫秽电子文章,吸引网络读者付费阅读。平台接受网络读者充值2100余万元,王某某从中非法获利100余万元。2020年,我院以王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提起公诉,同年,区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万。 

  市域治理“检民一路”活动:是全市检察机关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实行“党委领导、检察主导、群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检察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构建三级管理体系,推动治理力量层级化,实现检察服务全覆盖、零距离。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检察联络员管理中心,负责“四大检察”案件线索分流和答复、检察官和检察联络员团队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在镇(街)一级设检察联络员工作站,政法委员负责与检察联络员管理中心沟通协调,指导村、社区检察联络员开展工作;在各村、社区一级设检察联络员工作室,检察联络员负责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具体工作。 

  “一号检察建议”:最高检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王某受贿案:2009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某利用担任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部长、部长等职务便利,索取他人10万元、非法收受他人500余万元以及5万元的购物卡,在签订咨询服务合同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审查期间,我院对王某开展认罪认罚教育,王某表示真诚悔罪并让家属代其退出违法所得370余万元。我院依法对王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区法院确认我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采纳我院提出的量刑建议。 

  “案-件比”:“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案-件比”中“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低,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差。 

  “一案十查”工作法:是否有重大刑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线索;是否有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犯罪的线索;是否有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的线索;是否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而未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线索;是否有移送纪委监察委查办案件的线索;是否有洗钱犯罪的线索;是否有涉企犯罪的情形;是否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情形;是否有司法救助的情形;是否有可以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检察建议的情形;是否有其他应当移送的情形。 

  小区二次供水:我院2019年率先在全市开展饮水安全领域“益+二次供水”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起到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的作用,得到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最高检《检察日报》做了深度报道和推广。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2021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分两批进行,首批为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以及省属监狱、戒毒所,于2月底至6月底开展整顿;第二批为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自8月开始10月底开展整顿。活动目的为,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六大顽瘴痼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⑫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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