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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1-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在自贡市大安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16年2月18日)

大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宏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七届区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为推进依法治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一、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我们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事关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全面落实我院2014年制定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依法治区的具体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检察职能作用,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围绕新农村建设、重大建设项目、社会事业等政府投资重点领域,跟踪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政府投资安全。依法维护金融管理秩序,起诉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等金融犯罪案件3件5人。依法维护生产经营秩序,起诉了回龙镇个别村民阻挠正常生产作业犯罪案。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诉了持有伪造发票、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9件14人。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突出打击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结合执法办案,认真分析发案特点和原因,及时向涉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同时,与工商联密切配合,在民营企业开展法制宣讲和法律咨询,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检察院的相关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坚持依法从严原则,起诉了由我区公安机关查办的荣县中医院药剂科相关人员销售假药等案件。同时,结合执法办案,在食品药品等领域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项活动,保持了工作良好势头。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捕了非法处置工业废酸118.15吨的三名犯罪嫌疑人。

建立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与区内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针对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后无人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况,一方面积极探索建立督促或支持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法律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运用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各界对专项监督活动的认知度和公信力。

二、查办职务犯罪,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5件17人。立案数、结案数同比上升87.5%和75%,大要案数、起诉数同比上升116%和133%,创下历史新高。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同比上升116%和44.4%,查办渎职犯罪案件2件4人,均为大案要案。突出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公职人员犯罪,立案查办县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2人,同比均上升100%。经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查办了贡井区原区委副书记廖仲彬涉嫌滥用职权、受贿160余万元案;市国资委原副主任凌平涉嫌受贿14余万元案;荣县旭阳镇原党委书记汪洪敏涉嫌受贿40余万元等案件。针对惠民资金和社保资金等管理发放环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办了大安区社保局原办公室主任朱江贪污社保金160余万元等案件。同时,一举查获了该局两名在社保资金管理中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渎职失职案,扩大了办案效果,增强了打击实效。

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工作力度。在突出查办贪污贿赂、渎职失职犯罪的同时,集中力量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个人行贿和单位行贿犯罪案件,特别是主动行贿、多次行贿、数额巨大的犯罪。积极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全年共立案行贿类犯罪案件4件6人,同比均上升100%。重点查办了自贡籣之圆公司涉嫌单位行贿37万元案;自贡金江置业公司涉嫌单位行贿70万元案。通过办案,回应了社会关切,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营造了良好社会生态。

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紧密结合侦查办案,全面加强预防工作,围绕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跟踪预防,共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8件次。做好风险防控预测警示,针对牛佛沱江二桥、社保系统开展的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得到市人大主任陈华等领导同志批示肯定。在全市率先推出职务犯罪预防诫告工作机制,得到省、市人民检察院的认可和推广。同时,着力加强职务犯罪预防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出预防对策建议。重视发挥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作用,依托区委党校、法治夜校,由院领导、中层干部担任宣讲员,先后为企业、机关、学校、乡镇、社区干部举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或专题讲座16场次,增强了预防意识,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发生。

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坚决贯彻市、区建设平安自贡、平安大安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85人,比上年上升13%;提起公诉230人,比上年上升5.02%。

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18件21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3件77人。2014年省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我院《命案提前介入侦查实施规则》的基础上,2015年我院制定完善了《命案介入侦查取证实施办法》,进一步保障了办案工作的实效性和准确性。注重未成年人、弱势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批捕、起诉拐卖妇女、性侵幼女等犯罪案件10件11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始终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方针,积极投入打击“黄赌毒”、整治治安乱点等专项行动。批捕、起诉毒品犯罪案件41件43人;网络赌博、聚众赌博类犯罪案件30件75人。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行“逮捕、起诉、监督、预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和分案起诉、回访考察等制度。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9人,其中,批捕起诉5件7人,不捕2件2人。认真做好刑事和解工作,对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获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件2人。认真做好犯罪调查和类案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20余条,得到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创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终结机制,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以信访接待室和派驻乡镇检察室为平台,积极开展视频接访、网上接访、电话接访、上门接访,方便群众就地解决诉求。创新控告申诉工作方法,建立引入律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机制,邀请律师以独立第三人的身份参与矛盾化解,定纷止争。全年共接受群众信访28件次,接待来访当事人56人次,办结率均为100%,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反映集中的控告难、申诉难等问题,保持了涉检上访零记录。

四、加强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我们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监督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案件12件,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司法保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3件;对侦查活动中出现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6人、不起诉8人,防止了错捕错诉案件的发生,其经验做法被上级人民检察院肯定。

参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切实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监所检察机构统一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后的职能职责,强化对辖区181名监外服刑人员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纠正脱管漏管14件,监督对4名重新违法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撤销缓刑,依法收监执行。同时,积极配合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减假暂”专项检察工作。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为重点,对正在监管场所服刑的,开展逐人审查;正在保外就医的,逐人见面、重新体检。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74件次,办理在押人员破坏监管秩序犯罪案件2件。同时,圆满完成了对我区12名特赦服刑人员的监督审查工作。

全面履行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7件,同比上升40%,追捕4人,追诉15人,同比分别上升100%和36%,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同比上升20%,开展虚假诉讼案件的专项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已采纳2件;办理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3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3件;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3件,法院采纳3件,监督质量和监督效率明显提高。

五、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我们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坚持不懈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着力提升政治业务整体素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江姐精神革命传统教育,党员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筑牢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担当。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创新常态化党建工作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其经验做法在全市检察系统作了交流发言。以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为基础,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积极探索创新“1+X”人才培养工作机制2015年我院一名专委交流提拔担任副检察长,一名中层干部获得全省业务标兵称号,28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各级表彰奖励。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在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我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对各内设机构执法专项活动和所办案件进行抽查和阅卷调查;强化公诉人出庭公诉质量监督;强化主要业务部门交叉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坚持开门纳谏,主动听取人大、政协、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律师和基层群众的执法意见,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我院党组认真制定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认真查摆和纠正不严不实问题,认真执行向区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层层签订责任书,深化“一岗双责”。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查究“四风”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检察人员纪律》《行为禁令》及相关管理规定。坚持廉政约谈、警示提醒、检务督察,强化纪律约束,保持了违纪违法零记录。

六、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检察工作

我们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努力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我们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作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治国的根本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对新颁布和新修订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配合人大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专题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开展诉讼法律监督情况报告。进一步完善联系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制度,通过座谈、上门走访、网络互动、邀请视察、参与案件评查等方式,真心实意听取意见建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各项建议,我们都认真采纳,及时做了答复。

主动接受政协监督及社会监督。我们始终把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作为发扬司法民主的重要保障。主动向区政协汇报检察改革和重要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推进检察环节协商民主。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不断丰富检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去年在网上公布法律文书、工作信息216条,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同时,加大检察宣传力度,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弘扬检察正能量,2015年我院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依法接受相关司法机关的制约。我们严格执行公、检、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的诉讼原则。在建立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强化内部办案监督的同时,充分认识审判人员、公安人员、律师在推动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构建良性互动工作关系。特别是认真对待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严格执行依法保障律师执业的规定,严格规范相关案件律师会见,安排专门场所方便律师阅卷,认真审查律师提供的证据材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质量,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大安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全面充分,还存在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二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常态对检察工作的要求;三是少数干警的司法理念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检察工作信息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仍需继续努力。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各级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按照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持续推进五个自贡建设,牢牢把握“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区”主题主线,以建设美丽精彩新大安为目标取向,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建设全省丘陵地区综合经济实力强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坚决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突出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黄赌毒等犯罪,建立健全对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网络安全和电信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认真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增强全民遵纪守法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依法打击新常态下的经济领域犯罪。突出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证券期货犯罪,坚决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为抓手,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坚决查处环保领域不作为、乱作的职务犯罪案件。为依法平等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解决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促进我区经济协调发展、开放发展。

第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目标,严肃查办和预防国家公职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生的腐败犯罪;依法惩治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发生的职务犯罪,以及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渎职侵权犯罪。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推动预防工作向办案过程前移,加强释法说理,深化案件剖析,促进预防治理

第四,加强诉讼监督和违法行政法律监督。以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全面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强化对侦查活动中突出违法行为的监督,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和落实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督促纠正、依法赔偿机制,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审查制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力度,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进一步强化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切实按照上级部署做好检察改革相关工作。

第五,全面强化检察队伍政治业务建设。以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为目标,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基固本。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大检察人才培养力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深入推进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区委相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全省丘陵地区综合经济实力强区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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